
赖英照(1946年—),台湾地区前“司法院院长”、“司法院”大法官。 赖英照,二次大战结束隔年,出生于台湾省宜兰县礁溪乡,毕业于宜兰农(业)校(现“国立”宜兰大学)之後,即先后完成“国立”中兴大学法商学院(现“国立”台北大学)法律学系、“国立”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与美国哈佛大学法律学硕士之学位修读,继而于1981年完成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之学位;深造回台后即师承美国证券法泰斗 Louis Loss,成为台湾著名财经法律学者,历任“行政院副院长”、台湾省副省长。其虽是法律出身,但长时期在财经系统出任官员,先后曾任“财政部次长”、台湾省政府财政厅厅长、及台湾省副省长等。当陈水扁执政后的第二任“内阁”,由民进党大老张俊雄“组阁”时,为了“拼经济”,得以邀请了长期在财经系统的赖英照出任“行政院副院长”。 2007年8月,获陈水扁提名为“司法院院长”并任大法官,提名案于咨请“立法院”于2007年9月27日同意后,于2007年10月1日办理交接,接替卸任的“院长”翁岳生。2010年7月18日因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受贿风波,请辞获准。 据报道,2008年马英九上任前夕,赖英照首度提出辞呈;理由是,“宪政”上“司法院长”虽无随着台湾地区领导人的义务,但为了让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有更大的空间,他仍请辞。 而2009年8月及2010年6月赖英照也分别以健康理由请辞。赖英照说,因为司法是重要工作,马英九应有更广阔的空间提名适任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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