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主页  
   网站公告:   
  你的位置:台湾旅游>>注意事项>>迎陆客赴台个人游 台"央行"禁商家私下收人民币

迎陆客赴台个人游 台"央行"禁商家私下收人民币2011-6-17 15:06:08
台湾旅游网
6月17日电 据“中央社”报道,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即将上路,台“央行”16日重申,商家非经许可,不得办理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兑换或买卖。

  据报道,台“央行”16日晚间发布新闻稿强调,商家不得接受以人民币交易;同时盼大陆人士赴台观光,须遵守人民币在台兑换的规定。

  台“央行”指,依据规定,人民币应先至经许可的金融机构或外币收兑处兑换为新台币,才能购买商品及劳务。台湾店家如果直接收受人民币,其人民币将予没入;如非经许可办理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兑换或买卖,收受的人民币或新台币也将没入。

  台“央行”表示,因应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观光,已许可223家金融机构(共3550家分支机构)及包括观光旅馆、百货公司、各观光景点的184家“外币收兑处”办理人民币兑换。 

  此外,台“央行”表示,为因应即将开放的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人潮,“央行”欢迎更多银行及“外币收兑处”申请为人民币兑换据点。
来源:中新网
  相关内容:
版权所有 1717TW.COM     闽ICP备08102037号    建议使用IE5.5以上版本浏览        本站介绍 广告服务 隐私保护 | 意见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