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勇夫在“最高检察署”“休息”近10年,多次与重要职务擦身而过,却在两年多就可退休期间,先是“代理总长”、又意外接任“部长”,被形容是“咸鱼翻生”;即使面对棘手的死刑争议,他仍不疾不徐主动帮助,证明“姜还是老的辣”,有他的看法、主张与配套作法。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人称“勇伯”的曾勇夫,已67岁,但几乎每天游泳、而且一下水就不停顿,还能变化各种游法,体力不逊年轻人。 1月19日陈聪明请辞“检察总长”,曾勇夫临危受命代理“总长”,表现毫不逊色,这段期间,特侦组发动对罗福助、台新并彰银等重大案件的侦办行动,为追回扁家海外资金,特侦组检察官蔡秋明上周更亲赴瑞士联系,证明曾勇夫在代理“总长”所言,代理期间该负的责任他都会负,特侦组业务不受影响。 曾勇夫担任过三个地检署检察长,不少检察官对他评价都不错。唯一可能被质疑的是他在“法务部政务次长”任内,“法务部”曾被质疑介入台北地检署侦办兴票案。 台大法律系毕业的他,同班同学中有前“法务部长”陈定南,但在台湾首度政党轮替前担“任法务部政次”的他,后来便是被陈定南“冰”到“最高检察署”。 每次有“检察总长”、“部长”人事出缺,曾勇夫都是被外界点名的对象,虽然几度落空,但曾勇夫仍能在办公室里维持着他看书、评卷的自在生活,却在退休前再获复出,成为第一位由“最高检察署”接掌“法务部长”,是迟来的肯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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