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演员林韦伶 林韦伶,原艺名韦苓(e-Lin,琳),1980年生,台湾艺人,原“3EP美少女”成员。外表艳丽的林韦伶因演出朱延平导演的《挖洞人》获得2002年亚太影展最佳新人奖。2010年主演偶像剧《就是要香恋》。
2010年8月20日,艺人林韦伶出书《韩国星梦─逃过自杀宿命的台湾练习生》爆料,描述自己进军韩国演艺圈不成,却差点失身的“亲身经历”。她对平面媒体表示,书中所言字字属实,“不怕韩国来抗议”。 林韦伶 林韦伶2007年怀抱梦想,远赴韩国摘星;没想到遇人(经纪人陈孝志)不淑,且严苛训练的后遗症,致双腿已不能跳舞。 她说,前经纪人Eddie将她在片中的裸露镜头,向韩国公司声称她在台湾是A片女星,韩国公司因而控告她诈欺并限制出境,她甚至遭到通缉。经纪人还私吞韩国公司给她的签约金新台币近70万元。 被限制出境期间,林韦伶身无分文,常常得靠着1条吐司配可乐过日子,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练习室自闭,形同软禁,加上又遭逢与男友的感情纠葛,日子过得很痛苦。在韩国期间,每天练舞5小时,导致膝盖磨损,连走路都会痛,无法再跳舞。 林韦伶说,在万念俱灰下一度烧炭自杀,幸好被救回来。而2009年公司取消提告,解除了她的出境限制,当下她立刻以母亲生病为由,“逃”出韩国,结束近3年在韩地狱般的生活。 [1]林韦伶说,在韩国当练习生期间不断被人询问“有可能陪睡吗?”她直指陪睡在韩国演艺圈是不公开的秘密,并坦承“也曾想过只要眼一闭、牙一咬,就当鬼压床好了”,所幸最后没堕入这一步。 这些在韩国的前尘往事,林韦伶都写进新书《韩国星梦》里。林韦伶说,她不在乎这些不堪的过程,她要让许多“哈韩”的后进了解韩国演艺圈生态,再评估是否逐梦。 2010年,林韦伶再度接获前韩国公司老板来电邀约出专辑,虽然她表示必须慎重考虑,但30岁的林韦伶也坦承,“我这么老了,而且我的脸也不适合在台发展,台湾观众喜欢的是清纯型”。在推出新书后,她下一步计划是拍摄写真集,但坚持3点不露,也不排除挑战当期货营业员。 她接受NOWnews专访时,透露从小就叛逆,常因为小事与脾气暴躁的阿公互飙脏话。林韦伶说:「我的个性很倔强,从小就不会跟人求情,加上阿公脾气不好常常会骂脏话。」叛逆期的她更让阿公气得拿菜刀追着他跑,两人曾为了林韦伶衣服穿太露起争执,阿公大骂:「又不是没给你钱,为什么只买半件!」。自曝出生3天后就被送到阿公家,一个礼拜最多只能见到爸爸妈妈1次,也养成不会与人相处的个性,朋友也很少,她说:「一直到17岁都住在阿公家,因为爸妈的行业比较奇怪,不想让我看到!」她口中说的奇怪行业,指的是八大行业,包括地下钱庄、酒店等等。更直说:「我希望我交的朋友比我聪明,圈内的都是脸蛋漂亮,我没办法跟他们沟通超过3小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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