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万历十五年(1587),海瑞卒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任上,消息传到北京,万历皇帝下诏南京、北京二都举行公祭,丧出江上,奠祭哭拜的人,百里不绝。朝廷专门派行人司行人,海瑞的同乡、学生许子伟护送其灵柩回琼州安葬。 万历十七年(1589)二月廿二日,海瑞的灵柩终于运回海南,安葬在海口市滨涯村。
海瑞生平 明正德九年十二月廿七日(1515年元月十二日),海瑞出生在海南岛琼州府城西北隅海宅塘村,字汝贤,又字国开,自号刚峰。 海瑞是明代著名的政治家,以刚直不阿,清正廉明著称于世,被后人誉为“海青天”、“南包公”。海瑞祖籍福建,其始祖海俅在南宋时由福建迁徒至广东番禺。至海答儿在明洪武十六年(1383)“从军海南,著籍于琼”,再传五世就是海瑞这一辈了。海瑞四岁丧父,在母亲谢氏“矢志励节”的抚养和教导下长大成人。他十三岁进入琼山私学,二十七岁在琼山郡学就读,从小就树立起“读圣贤书、干国家事”的大志。嘉靖二十八年(1549),三十六岁的海瑞参加多试,以一篇《治黎策》对答,成为举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、嘉靖三十二年(1553)先后二次北上参加会试不第后,便毅然听从吏部谒选派官(明朝旧制,在选拨官吏的途径上主要是通过科举取士来选用,但吏部也有经地方官员推荐,不定期的选拨一些口碑好、有德行的人担任一些低级职位的官吏,这种方式称为谒选)。 嘉靖三十二年(1553)三月,海瑞被任命为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学教谕,他在南平县学教谕任上的四年多时间“以礼为教,是教职中最难得者”。由于教学有方,成绩突出,于嘉靖三十七年(1558)五月,被巡抚监司交章论荐,升为浙江严州府淳安县知县。海瑞在淳安县任上四年多时间里,制定了《兴革条例》三十六条,积极推行清丈土地,度田定税,均平赋税的措施。致力于反对铺张浪费,反对贪污,并身体力行做好表率,由于他在淳安办事公正,敢于直言,所做的事都“为人所不敢为者”,因而深受百姓的拥载,被称为“爱民如子海青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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